關于產品正確推廣宣傳的重要通知
各代理商、經銷商:
本公司一直秉承以產品為導向,依法有序開展業務,結合國家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,誠信自律、合規經營,為規范市場行為,本公司再次做如下重申:
1、不得利用國家機關、醫療單位、學術機構等相關單位的名義,或以專家、醫務人員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;
2、嚴禁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;
3、嚴禁夸大產品功能、功效開展業務;
4、嚴禁以誘導消費者的方式銷售產品;
5、嚴禁利用欺騙手段蒙蔽消費者
若因上述虛假行為開展業務造成的糾紛及產生的法律后果,由責任人承擔,
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。
特此通知!
山西琪爾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28日